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彩礼怎么退?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起诉离婚彩礼怎么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二、彩礼返还要遵守哪些原则?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三、如何对彩礼做出定性?彩礼系指以结婚为目的,男女双方依照本地习俗给付对方特定的财物。具体包括礼金(聘礼)、贵重的首饰,给付对方准备添置衣物和陪嫁物品(家具或家用电器等)或办婚宴酒席的大额现金等。同时规定不应认定为彩礼的情形:如双方已支付并实际用于或筹备、举行婚礼而宴请亲友或给付亲友的费用,属于共同消费性支出,接受方并未实际取得收益;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表达情感互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应认定为赠与关系,不属彩礼之列;对彩礼数额认定发生争议的可以按习俗存在媒人过手或现场目击证人证实的予以认定。综上所述,针对彩礼的返还问题,最高法颁布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返还的条件。在实践操作中,男方发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不会全额返还,会根据当地民俗及过错程度,在充分考虑公平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男方。



·到法院起诉离婚老婆出轨可以赔偿多少
      到法院起诉离婚老婆出轨可以赔偿多少具体赔偿多少钱要根据自身实际的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才能决定。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2、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人,先了解一下关于诉讼标的额的法律知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具体规定如下所述: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


·怎么应对离婚时财产转移
      怎么应对离婚时财产转移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


·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一、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1、离婚过错方过错行为种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我国的法律程度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因此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问题上下一句法律手段也就是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关系到户口的问题,那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中只规定了抚养费的给付规则,没有违约金这一项条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被告持续拒绝缴纳抚养费,一切费用由原告先行垫付,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时,原告应如何申请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和我们一起看: 一、子女抚养费违约责任的合同法适用问题 有人认为,...


·离婚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分割
      1 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首先,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只能判...


·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对于离婚时确定好的抚养费数额,日后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增加的,只不过受到条件的限制。那么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