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进行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进行吗?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二、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制裁和处罚,那么公安机关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那么当公安机关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当犯罪嫌疑人满足条件后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
      一、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 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之后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


·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公民在触犯刑事法律的规定之后,最低会判处有期徒刑,此时,案件当事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律师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司法机关在审核确定案件当事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后,会应允请求,但是取保候审是由期限限制的,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


·取保候审算批捕嘛,二者是同一个概念吗?
      一、取保候审算批捕嘛,二者是同一个概念吗? 取保候审不算批捕,二者也不是相同的概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二、相关...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


·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除了对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明确了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实践中,若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除了满足规定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不可以取保的条件。那究竟这个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取保候审的条...


·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如何执行?
      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如何执行?对于被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讲,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而是否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则还需要由相关机关决定。那么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可以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没有通过会通知她吗
      会通知。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


·取保候审期间受监控吗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


·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
      一般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都是罪刑相对比较轻的,但有的人在申请获得了取保之后,就在问之后如果判刑的话可能适用缓刑吗?但其实获得了取保与之后是否判缓刑,并没有太大的联系。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一、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