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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以后双方没有关系,就没有共同财产了,但是养老保险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有关离婚时养老金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婚后买房写了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间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子是一人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为双方按出资额共有,按份共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双方的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养老金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的,所以如果离婚的话那么会对养老金部分进行分割的,当然如果是在离婚以后,那么也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后的,离婚后双方就不再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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