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这劳动合同并不是当然就有效的,那么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呢?其实我们可以从反面来看,那就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不符合无效的情况,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下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工资,当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避免合同成为无效合同。




·一、工伤期间待遇问题如何认定?
      一、工伤期间待遇问题如何认定?工伤期间待遇问题根据具体的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一个认定,因为对于当事人来说,他肯定是需要进行一个休息的,在这个修养过程当中相关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费用,都需要进行一个具体的赔付,而且在此之外还有一个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


·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认定结果的处理,而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权益。不过这个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方式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辞退职工的,首先肯定是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辞退情形才可以。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辞退手续,而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涉及到辞退方式的问题。那么实践中,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方式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方式有哪些 1、预告性辞退。预...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法当中有基本工资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又有不同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又是不一样的,其实劳动法当中规定每个行业的基本工资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在下面为您罗列出来了。   一、劳动合同基本...


·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一、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的计算的相关规定是: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技术的职业需要越来越多,但是也存在一些危险职业。这类职业受伤的几率较大,因此公司有单位会为员工购买高额保险,以分担风险。如果员工因工受伤,单位是需要给予员工赔偿的,那么,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判定后需要赔偿什么呢? 一、判决书作用 (...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的要不要签订合同 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也是属于合法的。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2、如果因为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