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企业、集团都会有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的无法周转,有可能就会导致整个公司或者是企业都会陷入僵局,最后走向强强合并,甚至是倒闭的无奈结果。如果子公司的因债务问题导致走入一些困穷的境地,那么这时母公司有责任或者时义务来为子公司承担一定的债务事故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公司的设立都是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的,在母公司下设立一个子公司,我们都知道,这个子公司是拥有自己的一套独立的运营方式和资金周转计划的,这个子公司是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又觉得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看似有一些关系呢?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母公司没有权利干涉子公司的运营和周转计划,但不是说母公司与子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资金里有一定的投资额度,可以理解为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成员中的一员。子公司的成立是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的,子公司相对独立于它的母公司,子公司拥有了一套自己的独立的公司运营方案,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并且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对自己公司的财产具有独立的使用和周转的权利。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很明显的告诉了我们,当子公司的债务或者是资金出现一定的危机和困难时,自己的母公司是没有权利来为子公司承担这个经济损失的。但是母公司真的和子公司没有关系吗?不,答案是否定的。当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以下的情况时,母公司仍然要对子公司负一定的责任。母公司之所以成立自己的子公司,这说明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母子的关系,虽然母公司不需要因为子公司出现困境而提心吊胆,但是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些与债务或者是资金有关的条约和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子公司的债务和资金出现问题时,母公司就要按照与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相关条款进行一定的补偿和赔付。这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来定的。当母公司和子公司进行了协商,并且在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子公司愿意母公司来负责公司内部的一些相关事宜,比如子公司将一些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关的策划活动和一些资金的周转计划交给了母公司处理,但是这是母公司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出现了一些意外或者是不可预知的特殊情况,导致子公司的资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这时,母公司也应按照相关的规定给子公司一定数额的资金赔付。而这时我们需要对另一种公司与母公司和子公司进行区别,那就是分公司,分公司是在母公司的承认下重新开办的与母公司有着一样运营模式的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的资格,也就是说当分公司的债务出现危机时,母公司是需要对分公司进行负责的,所有综上所述,母公司不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付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回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质押物是银行存款储蓄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银行有要求;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如贷款有财政补贴等。那么,该如何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及他行签发的未到...


·法院民间借贷开庭一般为多长时间?
      法院民间借贷开庭一般为多长时间?法院民间借贷开庭时间,在法律上未作规定,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间为3个月,若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为6个月,若无法联系对方当事人,则简易程序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并进行公告(传票公告和判决后的判决公告),大概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根据《民事...


·成都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作参考,具体收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1、代理债务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