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醉驾受监控车辆应当立即对驾驶人员进行控制,并吊销驾照处罚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判罚情况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公安机关发现醉驾的行为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控制,避免继续醉驾造成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醉驾在最新的刑法规定中,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其它的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还就好追究其它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以交警认定为准。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通十分的便利,经济也比周边地区要发达一些,所以这些二手房在房屋买卖市场中也是倍受欢迎的,可美中不足的是,时常会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那么,此时应该怎样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怎样处理二...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是何时?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是何时?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
      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大家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您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个电话,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有效吗?协调不成功后又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虽然每一位朋友都不希望遇到交通违章的情况,但是有一些意外总会有人遇到,那么在天津,交通违章罚款要如何交呢?相信这是很多天津的朋友关心的问题。如果天津的朋友不慎遇到需要缴纳交通罚款的问题,一定要正确处理。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一、缴纳...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不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可以起诉,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用于居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车库的用途。此外,将车库如果住户居住时私拉乱接水电、污水管...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时间是多久?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行政部门出具的决定;3、定点契约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标准?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