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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会被判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会被判刑吗?


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首先要报警,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然后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建议先等待交警队出局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要求肇事一方的保险公司先支付相关费用,出院后可以就这部分现起诉,待伤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要求其他的赔偿。


事故分类


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事故类型


城市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山区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干线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二死二伤已经算是特别重大的事故了,对于此事的处理,一定要让执法人员来看了现场才能更好的协商赔偿的事情,所以,当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一定要懂得如何的去承担责任,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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