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与工程项目质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建筑工程质量指的是在国家现在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有一些合同文件中,对于工程中的安全环保、经济和适用美观等特点进行的综合要求。而且建筑工程质量具有一次性、寿命长期性还有单件性的性质,意思是该工程项目必须是单件,而且建筑的寿命比较长。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和验收。负责该项目的经理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合同还有设计时候的图纸,并且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一些标准,然后积极配合监理的工程师还有质量监督站等工作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交接手续。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主要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意思是建筑项目的质量通过检验的话只有这两个等级,达不到合格就意味着没有经过验收。此外,对于建筑工程的项目的划分,可以大概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分项、分部工程。在建筑过程中,项目为了方便控制和检查鉴定每一个施工环节还有工种的质量,就需要将一个庞大的工程划分成几个分部工程,再将一个分部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分项工程,这样层层把关,效率也会提高很多。具体鉴定的时候就以各个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看分部工程的质量,再由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鉴定整体工程的质量。鉴定以后再和原来的合同进行对比,符合的话才能通过验收。所以各个分项工程要保证质量,这影响着单位工程能否通过验收。第二类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工程一般都是按照工程的用途和种类等进行划分,比如说给房间安装水管道、通风管或者电梯的导轨组装等工程。但是总的来说,不管用什么方法来划分分项工程,最终都是为了有利于检验鉴定获得完整的技术数据服务,不能因为选择的划分方法不适应,而导致分部工程的鉴定结果受到影响。分部工程主要按照具体的工程用途划分成建筑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建筑采暖煤气和电梯安装这四个工程。无论是建筑工程还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对于每一个分项工程都要要求独立参加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只有这样才可以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第三类是单位工程,由之前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者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从一个单位工程更好的突出建筑的整体质量。比如说学校中的每一个教学楼、每一间教室等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单位工程,评定质量的时候就从单位工程进行整体判定。按照之前分部工程的划分,每个单位工程最多是由是各分部工程组成的,但是不意味着每一个单位工程中必须有十个分部工程。比如对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四个分部工程,有些比较高级的宾馆就拥有四个分部工程,但是有些建筑就没有。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样的?现在在我国涉及到相关的建筑工程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说都会得到社会上非常多的人的关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各项检验标准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在我国也存在着这样一份与世界接轨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那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


·《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一、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一、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符合以下条件才有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


·劳动者在遇到入职不签合同怎么办?
      有的人在企业公司工作半年或者更久之后还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些是自己本身不知道要签订,一些是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管是本身了不了解这种情况,企业都应该自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怎么办呢? 一、入职不签合同怎么办? ...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建立起来,建筑工程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一个建筑业的人来说,应当要学会控制造价,提高质量,那么如何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下面让我们根据相关建筑法的定义来谈一谈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 一、保证工...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社会保险在职的一般工资上是当月扣当月的,但是缴费时间一般是在下个月的。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作为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无可避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很多人身为劳动者却并不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


·2019年工伤七级赔偿多少钱?
      2019年工伤七级赔偿多少钱?各地的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七级工伤的待遇主要有:(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是因为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所以用人单位的赔偿也是必须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话,是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从而根据证据我们才可以作出相关的决定的,不管怎么来说,工伤鉴定程序都是工伤赔偿当中...


·辞职后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