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可以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可以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第二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


二、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即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财产人明确表示赠与。比如说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各种费用因为其个人受到伤害的赔偿,因此配偶的另一方不能要求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其对此财产进行了动用,需返还或赔偿损失。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遗嘱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对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从而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享受其所得利益。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书籍等生活日常用品,涉及金额不大的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物品,但是金额巨大额如金银首饰不应包括在其内。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的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均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并不是就一定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了,在没有结婚之前这套房产可能是丈夫或妻子一个人的,但绝大多数的人在结婚的时候当然都希望能够跟另一半共同携手走到最后,所以就在房产证上也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样的话,所谓的婚前房产就变成了共有房产,离婚的时候就能分割。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费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


·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 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很多人好不容易买到了房屋,可是这房屋却又面临拆迁,此时涉及到房屋拆迁必然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才行。那按照规定,一般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呢?但实践中有些时候做出的赔偿款确实比较低,这个时候又应该怎么来维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成为离婚争议的焦点。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之外,同时还会办理房屋租赁证,其实这主要就是为了加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实践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


·签房屋租赁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了什么
      签房屋租赁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了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


·一、买房子贷款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房子贷款要注意什么手续? 1.需要贷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有关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 1、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