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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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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诉讼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能说,诉讼费用需要按照民事法庭工作人员的指示,先由原告预交诉讼费。至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的具体标准这里就不能给出准确的报价了,还有就是,虽然我们先向法院交了诉讼费,但是,在诉讼活动进行的时候,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还得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财产保全,这些都不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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