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违约金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金额就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金的含义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相关的法律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愿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法律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支持补偿性违约金的学派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持惩罚性观点的学者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事先约定的对违约方进行的一种惩罚。


违约金过高的处理方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违约金是一种合法的合同违约赔偿形式,法律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可以实现。事业单位合同到期需要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依照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的,劳动合同是否续约需要用人单位在合同即将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当事人进行确认是否要续签,需要双方的协商。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企业的一种常规性的企业活动,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型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由此,国家会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就目前来说,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此类企业融资具有哪些困难来分析,你是否知道小微型企业融资较难的原因是什么吗? ...


·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公司法在被修改后,已经取消了很多类型的企业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而很多行业也就不需要在进行验资,但是根据法律条规的规定,目前,仍然有27各行业在出资后需要被验资,具体来说,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新公司法取消了验资程序,新公司法规定...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也有很多购买基金的,许多购买基金的人其实或多或少都会关心这些问题:买基金安不安全?基金公司会倒闭吗?对于以前习惯把钱放到银行里面的他们来讲,赚钱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竟有可能血本无归,那这个风险就不值得去冒。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


·公司法人转移财产不执行法院判决咋处理?
      公司法人转移财产不执行法院判决咋处理?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需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有可能会因为债务债权或者货物的质量等各种原因跟其他机构产生民事纠纷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属于公司的。但可能也是因为公司在人们心目当中感觉规模是比较庞大的,所以才会另眼相看公司民事诉讼状,我们就通过下面的这些资料给您介绍一下。 公司民事...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损害公共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此类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如何认定呢?公司企业人员...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方面出现问题是,法人代表宣布倒闭,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 一、公司倒闭法人有哪些责任 ...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一般来说,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许企业或个体户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受到国家监督和保护的。那么,办理营业执照多少钱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股份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公司股份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公司股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百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书面凭证,它与国库券、公债券、企业债券、支票等都是几种常见的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度有。有价证券是可以作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