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事故刑法处罚措施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工程质量事故刑法处罚措施是什么?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建设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有主观过错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被判刑。根据刑法条文,构成这类犯罪,量刑上面分两个档次,五年以下及五年到十年。直接负责人被判刑外,建设方还会被要求整改。




·高空坠物到施工场地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生活当中有些飞来横祸确实让我们避之不及,就比如说行人一般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到施工现场的,现在的施工现场都围有栅栏,为的就是防止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施工地的一些意外状况伤害的。但是施工地的有些高空坠物,在滚落下来的过程当中会直接掉到场地外,把别人给砸到了。那么,高空坠物到施工场地外...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


·15年工龄有多少天年假
      十年以上工龄年假通常为10天,部分福利待遇好企业,劳动者可以享受更多天的带薪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社会上有很多的人与用人单位只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其实只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没有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发生什么事情,那么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下面我们就以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为例进行简要说明。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第一,先...


·患上血管瘤算不算工伤?
      患上血管瘤算不算工伤?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淤血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如果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经常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无论是那种性质的单位,只要是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企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按照基本的处理渠道处理:1、你到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


·1、离职未签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赔偿规定?
      1、离职未签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赔偿规定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雇佣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可以约定排除法律强制性规定。虽然是因为员工不愿签署,而导致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员工仍然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享受诸如经济补偿金、社会福利保险等权利。即便如此,员工...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


·女职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