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车祸中学生误工费法院支持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车祸中学生误工费法院支持吗?不会,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得知,车祸中学生跟肇事者索要误工费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另外,类似于部分大学生自己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就有可能只需要承担不到10%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已。因为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学生也不是孩子违法乱纪的保护伞。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中国的公路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公路路段都设有交警,因此,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就需要双方车主配合交警进行处理。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私了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并且是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车损险不计免赔到底是什么意思1、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通过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减少争议。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需要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进行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对您...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主要介绍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险的情形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有的。按照《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离婚房产交契税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交契税的规定是什么我国老百姓在买房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以后才可以对房子进行正常使用,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需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变更的话,有些时候也是需要交纳契税的。法院在实际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房产...


·个人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这些年来,关于房价的问题,您对它格外的关注。房子作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亦或是作为投资理财的理财产品都是很重要的。然而,房价也是随着政府政策不断地在变化。那么,关于个人房产交易流程的具体内容,下面就有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 房产交易流程 1、签合同:这一环节,除了签订存量...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只要有闯红灯的行为,其实都是会进行处罚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也把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称之为处理,其中自然对机动车闯红灯处罚要严重一些。那就当前的规定来看,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 自...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现在经济的发展速度之快,交通更加便利,每家每户都会购置一辆甚至是多辆汽车,导致道路拥挤,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在大大增加,那么很多人都会为车购买各种保险,为了突发的意外得到保障,你知道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吗?买车险有哪些技巧呢? 一、第二年车险怎么...


·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多人死亡的情况,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后果,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