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工勤编和在编工勤人员有何区别最主要区别在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合同工勤编和在编工勤人员有何区别最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非在编人员,后者是在编人员,另外二者的待遇也有所不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事业编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合同工通常是用人单位内部经费解决,通常待遇要低很多,这就是相当于以前所说的临时工。二、关于编制的介绍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在编,就是你已经纳入了该单位的人事编制,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就是指有编制的人员。例如在事业单位和银行,员工可能会有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福利待遇有差别,但工资基数不一样,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普遍存在。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学派、制度模式、理念观点与争论,尤其是其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立法、政策和经验,总结了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一般规律,并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探索了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制度和调整模式选择。中国劳动关系问题正在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敏感社会问题。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将渐呈国际化、市场化、单极化、易激化、社会化走势,而我们对处理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理论指导。本书的特点和创新,在于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理论、制度、模式、理念、实务及最新动态,为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立法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务实的操作性方案。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为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综合的视角和更为深刻的理解。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各国劳动关系的制度、政策比较。对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预防和应对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情况,具有广泛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事业的编都是由国家进行统一的拨款,其待遇也是合同员工的三倍左右,而合同工则是由用人单位内部的经费进行解决,由单位进行拨款。所以通常来说待遇也不高,比事业编要低很多,而且这也就是所说的临时工。



·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人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也就拥有了劳动能力,但是拥有劳动能力并不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会受到劳动者年龄的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必须在劳动者的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龄范围内。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法定的劳动年龄及年龄限制外的特殊劳动...


·疫情期间待工停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待工停薪合法吗?疫情期间待工停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如果逾期再...


·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执...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要是职工不辞而别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现时代有许多的“豆腐渣”工程的混入,导致许多质量不好的工程,而这种工程往往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更加严格,同时,我们为您讲解下关于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的标准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类别 ...


·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此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个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这关系到自身利益,最好还是了解清楚。那到底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