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3个股东需要社保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3个股东需要社保吗?公司3个股东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二、公司缴纳社保流程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三、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能算工龄吗事业单位有管理类、公益类、经营类等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费用由国家或者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工龄长短计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视同缴费期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但由于视同缴费期间,作为用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没有缴费,但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基金要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费用属于转制成本应由政府承担。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改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原来由财政或者事业单位直接负担的退休职工退休金,变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如果做实个人账户,职工视同缴费期间个人账户的资金由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但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虽然职员在与公司等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职员是需要按照规定,给职员缴纳社保的,但若是公司只有三个股东,通常说明该公司还处于设立阶段,故而公司时不需要给其缴纳社保的,该股东可以自行缴纳,但若是忘缴,是不得补缴的。



·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还未入职前就会与用人单位就在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拟定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就会方便许多,但若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各事项不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则劳动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而言,面临拆迁安置的时候会得到政府补偿,那么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一、企业拆迁安...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 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不需要赔钱;如果把整个公司含设备卖给他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有东西都有可能改变的话,那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如果有证据...


·公司法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社会中的创办的企业也是越来越多,企业在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也要按照相应的法规来进行,在公司法中就规定了企业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根据规定两者在股份金额和股东的数量等方面有差异。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其中用工成本应该是占到很重要的一部分的,所以说,如果要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多余的赔偿金,这无异于对公司又是一种无形的负担。但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职工严重的破坏了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过错性的原因,裁员也是合法解除劳动...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在全国上下提倡全民创业,在这个创业的时代我们多少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企业注册的相关知识。企业注册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比方说公司的取名、商标还有公司的地址、所做的范围都是需要思考的。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 一、注册公司基本...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中国的酒桌文化使得这句话变成了废话。很多人就选择请一名代驾来送自己回家,可是代驾驾驶机动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是怎么进行责任划分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


·公司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
      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分公司签订合同应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而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任一都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公章作为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都是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