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的被执行人就需要按规定执行,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院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如果十五日内没有提出上诉的,则可以立即执行行政拘留的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的话,则需要对相关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提交到高一级司法机关进行复查,在完成审查后及时进行结案,并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十五种罪行。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


·最高院诈骗罪的量刑意见规定是怎样的
      虽然《刑法》中就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实践中最高法也是针对实际的情况,就诈骗罪的具体量刑标准进行了细化的规定。而很多时候各地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的时候,往往就是依据最高法的量刑意见规定作出的。那么最高院诈骗罪的量刑意见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有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有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有是什么? 1、可以全面、具体反映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是否犯罪和如何犯罪最了解,只要他如实陈述,全面、彻底地讲明自己所涉及的案件事实,就会使办案人员对案件有比较全面具体的了解。 ...


·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诈骗罪判几年
      刑事犯罪都有自己侵害的客体,而在一些类似犯罪当中,实际侵害的客体可能是一样的,这点并不奇怪。但对于诈骗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而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呢?在对诈骗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犯罪并不是仅仅在我国出现,在其他各国也是一种高发的犯罪。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对,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就不一样,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


·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碍执行公务的,如果符合有危害公共安全、企图逃跑等的行为时,可以进行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
      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就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而审判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明确了其具体的范围。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刑诉法中...


·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
      一、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法律规定嫖娼被拘留多久?
      嫖娼被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


·网络诈骗6000有多大罪会被判多久的刑?
      网络诈骗6000有多大罪会被判多久的刑? 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诈骗随之产生,但是诈骗的金额通常不等,有金额较大的,也有金额较小的,金额较小额情况,向有关部门报警,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予处理的,那么网络诈骗6000有多大罪会被判多久的刑?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