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2、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3、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4、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二、附条件赠与合同与附义务赠与合同、目的性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2、附义务赠与合同与目的性赠与合同区别。主要是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受赠方必须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请求撤销赠与。目的性赠与的受赠方行为不存在给付一定义务,在受赠方做出不接受行为时,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而只能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
3、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期限赠与合同区别: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双发的利益,这样在合同中说清楚会避免很多麻烦,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也解释了一下附条件赠与合同与其他一些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通常却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给出具意见书才能够更具有说服力,那么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


·一、房屋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一)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他的房屋将会过户到家属名下,房屋遗产继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办理继承手续,也不知道办理过程中需要交纳什么费用。那现在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其中的办理过程。 很多没有事先了解办理手续的人只知道去过户,当说要交钱的时候又一头雾水,其实在法律上来说...


·一、二手房家具家电没写详细那算是卖方还是买方的?
      一、二手房家具家电没写详细那算是卖方还是买方的?未约定或没有写明清楚的一般是算卖方的,除非卖方自己不想要。对于家电的处理都会由双方合法协商;二手房过户流程主要有以下四步:1、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填写所有人的姓名,自此房产就归房产合同上所有人所有,一旦后期出现状况,需要将房产的所有人换成其他人,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吧。 一、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 对于购房...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不准购入的。1、首套房子贷款的首付额、实际贷款的利率、贷款成数和贷款的年限终结果还是以贷款银行的审批为标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是:生效的法院判...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未婚男女结婚之前其实多半都会先购买房子,即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未婚男女结婚之前其实多半都会先购买房子,即使当时没有买结婚之后也是会以夫妻名义进行购买的。也就是说,房子其实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都是一种刚需,但现实中因为买房子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对此也就要求在买房之前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