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偷税漏税400万什么罪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偷税漏税400万什么罪?偷税漏税400万会构成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节税技巧1、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如果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拥有专利,并将其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纳入公司使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这样一来,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2、合理提高员工福利,计入成本,摊销利润中小企业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如: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教 育基金等),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3、混合销售要依法而签,分别计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就是混合销售。这里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二是必须要涉及服务和货物,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税务筹划点。抵扣税,以此来提高报销额,也就是希望对方按照17%的税率纳 税。所以如何开票是双方博弈的过程,各家会计要认清这一点,避免在税务往来中,被对方的筹划,导致自家多缴税。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依法签订,分别计税,公平 合理。4、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和入账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因为涉及到税收,如果发票丢失想要重开一张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没有了发票就不能凭票报销和公司入账,该怎么办呢?丢失发票不用慌张,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进行补救:第一种,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第二种: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5、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不能混杂在一起,要划分清楚400万元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当然是一笔巨大的数额了,但是,有些民众其实是抱着一种仇富的心态在看待偷税漏税,不管是偷税漏税400万甚至是更大的数额,第一次偷税漏税的都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公司第一次偷税漏税400万不一定会按照逃税罪定罪的。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一、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1、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2、在公司批准的委托授权书的受托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签字才能生效。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合同依照合同内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即可在法...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是可以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


·公司法中规定分公司如何设立?
       公司法中规定分公司如何设立?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


·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公司法人在一所公司当中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一个公司运行的核心,也是公司经济政策上的全权负责人。但是公司法人却并不代表着是公司的老板,这二者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事业单位办理事物等都能遇到公章,按照我国法规规定公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任何企业将不能作为公章来使用,那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下...


·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自己决定吗?
      现在我们的身边有非常多形式的公司,公司的种类和大小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多的。其中一种公司就是物业公司,是非常贴近我们您的生活的,所以说我们是非常的关注。物业公司也是有法人代表的。那么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自己决定吗? 物业的法人代表是否能自己做决定,看其职责范围。   根据《物业管...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门登记,并公告解散。但公司一旦成立了,就不是说随便想解散就能解散的,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一、因为公司自身原...


·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就大包大揽的创办公司的这种情形现在比较少见,一般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那最起码也是两个人以上,而股东说白了也就是对公司出钱的这些人,他们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基础。同时,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也明确规定了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且不得在其他有限公司是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变动? 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律法亦是如此。就以公司法来说,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定时的进行修正。而作为与之相关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为了公司企业的合法经营发展就必须对其变动内容有全面了解,以便适时作出调整。那么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