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法的空间效力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赔偿的相关办法,以及申诉的过程中的内容之后,更多的人也想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国家赔偿的效力,根据有关的说法,我们能够指导,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指对人,机关等相关组织才能够适用。详情来看下文。
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该法对什么人及什么机关、组织适用。根据国家阿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我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机关中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因为该法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立法行为和国家军事机关的军事行为需要负赔偿责任。此外,国家赔偿法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适用该法规定了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文章中也充分的给您介绍了国家赔偿的相关的法律效力,更多的也是想让读者来充分的学习国家的法律知识,那么如果下次再遇到国家赔偿的空间效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就能够知道其中的答案,并且能够迎刃而解了。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醉驾判决书只是送达给被告人本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二、醉驾被抓要刑拘多久,怎么判刑只要是醉...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依法治国的这一观念必须首先从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做起,所谓依法治国的根本当然应该是建立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之上的。依法不仅要求我国普通公民,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国家赔偿法在这一过程当中就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对有些人比较关心的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的...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1、协议离婚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只能提起再审?
      通常两种情形只能再审: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这两种情形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tjlytel}}> 1、A离婚诉讼中,双方当...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如果孩子判到自己这边,对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在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的,才能做出判决。法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


·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前,肯定是要先从实际出发,判断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就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应该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具体的操作,请跟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如何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基本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财产的来源...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回呢?其实就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准备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准备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标准从1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