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规定制度,因为毕竟在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在诉讼时效之内提出。那么,我国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具体请看以下内容。一、我国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时效即为消灭时效。其他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也均规定有类似的时效。这样规定有利于稳定社会关系,有利于国家机关开展工作,从而有利于合理合法地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益。如果等到国家行政侵权或司法侵权事实所造成的社会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质,再行使请求权,可能造成社会关系的再度混乱,也不利于有关机关调查取证,尽快解决问题。二、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这种回答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不准确的,对于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所提出的相应国家赔偿,是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问题的意见的。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 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参与分家的。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分家时应当进行分配,但财产所有者拒绝的可以不分。分家,指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


·两个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当婚姻走向尽头时,离婚最重要的事就是尽量给孩子减轻伤害。不少家庭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在离婚中情况又有点特殊,需要考虑的是两个孩子怎样才能够尽量减轻伤害,那么,两个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护孩子的权益,让孩子少受伤害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事实婚姻彩礼返还的案由应该怎样办理
      事实婚姻彩礼返还的案由应该怎样办理 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开始流行做婚内财产公证。说起婚内财产公证的流行,一定跟婚内财产的效力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婚内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 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这也是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生活当中也确实发生过其中有一方通过隐瞒收入、隐藏等各种方式来阻碍夫妻共有财产的平等分割,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保全。可是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在我国婚后共同财产指的是什么? 在...


·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婚姻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经营婚姻也是如此。可是,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因出轨而离婚的案件。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离婚财产分配比例的内容都比较疑惑。那么,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的认定 过错在法法律上...


·究竟怎样办理起诉离婚呢?
      婚姻家庭感情破裂以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但是有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那么就需要诉诸法庭,通过法律程序结束婚姻关系。怎样办理起诉离婚呢?法律我们为您解答。 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


·一、离婚程序昆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程序昆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


·老婆出轨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
      老婆出轨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男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


·有两个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抚养权怎么分?
      社会发展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也越来越开放,不再受传统的束缚,因此我国的离婚率也是迅速增长的,大部分也是属于那种有孩子后想离婚,但如果有两个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呢?抚养权又该怎么分配呢,我们在下面的整理的内容中给您详细介绍。 有两个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抚养权怎么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