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等级的划分从严重到轻度,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至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时间,各地规定不一,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后,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二、赔偿顺序《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赔偿项目: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2、残疾赔偿金:第二十五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3、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因为意外的交通事故而让司机或者乘客出现了严重的损伤后,进行的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重伤二级也就会有相对应的赔偿数额的标准,对于医药费的赔偿只需要根据医院的诊断即可,而其他方面的费用都是有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参照的,后续的护理等费用则需要当事人自行提出。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碰到交警...


·单方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单方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有违章的情况才会交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1、 一旦你确定这个车子不要了,确定想要退定金,首先你先跟汽车销售私下说,随便编一个理由,让他帮忙把这个定金转给买车的人,当然,你肯定是要损失一部分,用于给销售的好处费,毕竟你退车了人家这个提成没有了,辛辛苦苦忙活了好长时间白忙了,人家也不愿意。2、...


·交通事故肇事方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违章
      交通事故肇事方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违章,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同时如果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


·车祸误工费赔偿多少天
      车祸所造成的误工相关费用的赔偿都是有系统化的规定的,以前没有标准的规定,所以根据地域、农村或乡镇等的不同可能会出现赔偿不公平的情况。误工费定义:指赔偿的义务人应该向赔偿的权利人赔偿的受害人从遭遇伤害到完全痊愈这一期间内,因为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所导致的实际收入的减少。对于有固定收入...


·一、年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深圳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谁也不愿意看见,但是由于一时疏忽或者是什么特殊原因还是会导致交通事故出现,出现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治,不过出现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死亡的现象还是会出现,这样的话我们不仅需要根据当事人进行赔偿还需要给予所需抚养人抚养费,那如果在深圳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1、借车人因操作不当将汽车损毁。 借车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其所损毁的汽车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此种情况为简单的侵权纠纷,责任明确,易于解决。因此,出借人在借车前应当充分考虑和明确借车人的情况,确保其有驾驶执照...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对相关赔偿不满,可以提出司法鉴定来确定赔偿标准。这时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结合一篇范本来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