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既发生工伤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即可以得到肇事司机的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多数地区,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但对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进行了规定。二、交通事故与工伤相关双重赔偿的原则职工由于第三方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即使在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情况下,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赔偿原则如下:1、属于事故发生的康复费、医疗费、配置更换费等医疗项目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支付。其中已经赔付的部分不能进行重复赔偿;如果其赔付的金额没有达到甚至远远低于国家基本法律规定的标准水平,则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直至标准水平。2、属于带薪停工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来往医院的交通费、住院费(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以及住院期间所话费的的餐饮费(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医生护工的护理费等项目的,如果已经获得的赔偿则受害人不能重复得到赔付;如果收到赔偿的金额低于规定标准水平,理应由单位补足差额。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比如劳动能力鉴定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只要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收到赔偿的金额低于规定标准水平,则国家机关应补足相应的差额。三、有关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不同。前者(工伤赔偿)的赔偿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而后者(交通事故赔偿)的赔偿依据是民事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双重赔偿。赔偿原则和标准各不相同。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谁出?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谁出?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应当有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的认定为全责,但是有时会出现全责方死亡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免责方如何获得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


·摩托车一般几年报废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小、微型、大型非营运车载客汽车、非运营轿车无使用年限。正三轮摩托车...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交警罚没款单半个月的时间可以不交,根据罚没款的追缴时限的规定任何人在被判处支付罚没款之后需要在半个月之内缴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的货物运输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那是要进行罚款并且处罚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生活当中所有的车辆都是要办理营运证的,比如说像家里面的私家车,肯定就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


·一、交通事故刮擦逃逸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刮擦逃逸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刮擦逃逸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刮擦逃逸可以记住车牌号后报警处理,警察会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进行处罚,吊销驾驶证,严重的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 -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还是责任的的确定,对于不同的责任相应的误工费赔偿就会不同,百分之50责任也意味着一半的责任,误工费赔偿就会相应减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


·股票交易有哪些费用2023
      股票交易有哪些费用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 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 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卖出股票才收,是成交金额的0.1% 。过户费则是沪市股票才收,按股票成交数量来计算,每1000股收1块钱,不足1000股按1块钱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却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这就让很多人疑惑了,到底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诉讼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解决纠纷,一是和解,即通常所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