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从借用合同的概念可以看出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3、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4、借用合同是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出借人必须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在签订了物品无偿借用合同后,物品的所有权人是会将物品的使用权移交至他人的,那么该借用合同也是体现除了无偿性以及互助性的特点,如果在无偿使用物品时出现了损坏或者受到了损害后,借用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必要时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权。



·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怎么办?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无法偿付。我们要提醒您,不要逞一时之快而去借网贷,网贷一般利息很高,有的同学在借款之后利滚利,所需偿付的贷款越来越多,以致最后无法偿付,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网贷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


·清理完毕债权债务的文件应该怎么写?
      清理完毕债权债务的文件应该怎么写? 一、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现申请注销。该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或者:]由本单位接收,并负责清理)。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
      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 一、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 恶意借款是很多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恶意借款人的主要手段就是长期赖账、借钱不还,他们在将借款挥霍一空后开始躲债,有的甚至在借款人索要时对其殴打、辱骂。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资信状况差,没有履行能力,即便是法院判决后也没有财...


·中国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已不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当我们需要买房、买车等要资金周转的时候,银行贷款一般会成为我们的第一选择。银行贷款利息多少?贷款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您有所收获。一、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最新央行贷款利率(年利率)六个月...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


·欠款合同书怎么写
      欠款合同书怎么写 在现代借贷关系之中,通常情况之下都会写下欠款合同书,只有写下了欠款合同,这样才能保证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在没有得到偿还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债权。那么欠款合同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欠款合同书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在我国民间借贷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人在继续资金的情况下,由于便捷灵活等特点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其选择。但是,民间借贷也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时候可能借贷人拒绝偿还借款。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若借贷人仍拒绝偿还贷款,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的...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赌债是否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明文规定:禁止赌博。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无效...


·对于有借条的钱算诈骗吗?
      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算诈骗。借条注意事项有: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