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效是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但如果过了二十年还不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经过。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1、一时性债权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一时性债权是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某一时间到来或特定事由发生时而成立的且数额固定化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具体数额,也明确了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此时,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开始起算。其后续时间对债权构成或数额变化不产生任何影响,无须时间补充即告成立和完成。此时,债权人应当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继续性债权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继续性债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以日、月或季为单位计算违约金而成立的一种合同债权,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按月计收租金,物业管理合同中按月收取物业管理费,供用电合同中按月计收电费等,它以约定时间届满形成一种债权。继续性债权是就单个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继续性债权可以日或月为单位独立形成债权。若以日为单位,违约行为发生的第一天,权利人即产生第一个债权,第二天即产生第二个债权,第365天,则产生365个债权。这些“债权”具有经济上和法律上的一定独立性,作为请求权的发生基础。换言之,继续性债权由一个个独立单位的债权构成一个个独立单位的请求权。以日、月、季、年为单位,一年则构成365个或12个或4个或1个单位的独立请求权,相应地有365个或12个或4个或1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继续性债权虽然相对独立,但因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且性质相同,债权人可将这些多个独立的债权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债权行使诉讼请求权。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人民法院会调解高出百分之三十的一部分。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中断的,也不可以延长的,把握不住时间,人民法院不会在进行受理。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一、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合同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所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一般如果公司有合同章,优先使用合同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 1、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2、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


·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生活中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所以很多条款总是不能按时的完成或兑现,所以便有了违约金条款,以防当事人在被违约后能合理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今天在这里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


·如果合同到期了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是 每个进入职场的工作者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劳动合同规范和制约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劳动合同是维权最有利的法律依据。您都知道劳动合同一般都具有一个期限,那么合同到期了注意什么呢? 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而终止,是否需承担违法终...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生效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总是少不了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考虑,而现实中,作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而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


·合同到期不续约补偿标准是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约补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订手续而形成事...


·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在市场中,如果要进行一项交易活动,合同是必须的,它规范了交易的规则,明确了双方要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但合同签订有方式方法,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中的流程,如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细节,以确保自己利益不受损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