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有哪些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不少人认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会设董事会,但其实有限责任公司中也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当然,鉴于公司类型的不同,那么对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要求不一样。另外,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若股东人数本来就比较少,或者公司规模较小的话,则此时可以设立一个执行董事,就不需要在设立董事会了。


·公司法监事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责任是什么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对公司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对单个或者部分股东所承担的义务。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1. 顾问律师的专业程度。 顾问律师对公司法的了解程度和这方面的从业经验会直接影响到对企业的服务,如果顾问机构给安排的律师都没有涉及到这块知识,那么可能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2. 团队式的法律服务。 一个团队的处理能力很多时候会比个人律师处理问题...


·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一、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责任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国家制订公司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经营管理中各方的共同利益。公司中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股东,这些股东根据自己的投资金额占有公司不同的股份,由于大股东相对来说比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所造成的影响更大,因此,公司法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制订了一系列的...


·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多少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的注册资本也要三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


·企业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
      企业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 一、股东的定义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小编一再强调,大家在担任公司的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我们一再强调,您在担任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担任公司法人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风光无限,如果公司真的存在什么违规操作的现象,是需要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股份公司主要凭借股权说话,谁的股份大在公司所占地位就高,权力也就越大,包括话语权及其执行权,那么,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呢?是按照资金购买还是按照之前的股权所占比例分配呢?我们将就这些问题给各位小伙伴一个具体的答复。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


·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什么?
      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什么?企业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企业法人的职权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 ? ?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高校中的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年里面,一般都是需要到公司企业进行
      高校中的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年里面,一般都是需要到公司企业进行实习的,但此时尚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签订三方协议。此时同样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理解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