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正常情况下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合同纠纷的类型肯定没办法在这里一一列举,部分合同纠纷中还涉及到担保人,抗辩权等各种各样的情况,合同当中的各方人员虽然都希望能尽快的拿到审判结果,但人民法院需要对审判结果负责,肯定不会因为当事人焦急期待审判结果就草率的审理本案。


·签订黑白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黑白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在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就同一笔交易签订了两份价格不一样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就属于黑白合同,一般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况比较多,此时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真实成交价格。实践中,交易双方签订这样的黑白合同是...


·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 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需债务人享有对外的债权。这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 二、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其权利,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的。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不管行使权利的实际效果如何,债权人都不能行使代...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润滑油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无权处分在不同的模式下有不同的含义,根据物权变动模式变化而变化,其含义也根据物权变动的模式变化而变化。无权的处分和合同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区别,其区别就在于合同上。所谓“合同”就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所设立的或者变更,进行中止人们事物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通常,当在物权模式的变动下,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