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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可以不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你不用承担赔偿,因此也就无需承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原告承担。二、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苏日安很多的交通肇事的事故,交通管理部门都需要参与进行责任认定,但是任何的司法职员的工作都是比较忙的,故此若是肇事人与受害者都没有报警的,此时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交警也不是必须要参与该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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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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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的交通方面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的人因肇事者逃逸或其他情形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金获得一些救助,所获得救助费用不需要受害人偿还,救助基金机构会针对肇事者等进行追偿。下面了解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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