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骑自行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的朋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交通肇事罪,可能只发生在机动车驾驶员身上,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没有什么关系。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实际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都属于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只要是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与使用的交通工具无关。

二、交通肇事逃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专项措施

(一)支队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察办公室,负责指挥、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成立行动专案组,开展逃逸事故侦破工作。

(二)对各大队上报的未侦破的逃逸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属重大的逃逸案件由支队挂牌督办,属一般的逃逸案件由大队挂牌督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肇事逃逸者,劝导肇事者投案自首。

(四)实行举报悬赏制度,凡举报逃逸案件线索的,一经查实,给予3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122。

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肇事够逃逸罪一般不止是认定为机动车,面非机动车只要在撞了他人之后选择了离开了现场那么也会算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从而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不管事故大小一定要选择用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不一定成立保管合同关系,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责任鉴定的依据1、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一、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一般情况下,划痕险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车主可以根据爱车的情况选择购买。赔付的时候,如果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后,附加险的保...


·购房者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商品房,但有些购房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向开发商交付了首笔房款之后,却想要退房。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


·被起诉后名下的车能过户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冻结车辆,则车辆不能交易过户;如果未通知,则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租房子交了定金能退吗
      当我们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看中了某个房子,房东往往会让我们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很多人就想问,交付了定金之后,如果不想租房,定金可以退还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租房子交了定金能退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


·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如今流行租车,通常对于一些暂时没有购买机动车的人而言,此时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话,为了出行方便可能会选择进行租车出行。但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对于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发...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肯定无法对死者做出赔偿,但可以对死者的家属进行必要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几天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能够证明各涉案人员的身份和相互关系的证据 1、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用来证明原告方的资格。 2、如果原告方是不足18岁的未成年人,或患有精神疾病或需要他人监护的成年人,则要申请法定代理人,提交我们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