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法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卷宗材料,也是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决定调查方向的最重要的环节。但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外,其他公诉案件要求“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而且依照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所谓“主要证据”指的是“定罪的证据”,由此看来,辩护律师能够接触的卷宗材料也是不全面的,特别是那些对被告人量刑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律师在卷宗中几乎无法看到。鉴于上述情况,律师在查阅卷宗材料时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对起诉书的审查。重点审查起诉指控犯什么罪、犯罪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等,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犯罪情节的轻重、有无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无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审查起诉书所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得当等。



②、对证据目录及证人名单的审查。律师查阅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可以对案件的证据体系及证据种类有个大概的了解,并核对已经移送的“主要证据”材料与尚未移送的证据材料证明案件事实的相互关系。通过检察机关对证人名单的例举了解其他证人对本案事实的证明作用,并通过会见被告人了解这些证据及证人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调查与收集工作下一步如何展开。



③、对主要证据复印件及照片的审查。通过审查主要证据了解本案中对被告人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哪些证据存在疑点和矛盾,以便分类排除,哪些证据需要立即调查核实,哪些证据需要会见被告人来了解,哪些证据需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核实。


·抢夺罪的金额较大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事犯罪方面,抢夺罪和抢劫罪比较接近,但是在构成要件上面还是有所区别。公安机关对抢夺罪的立案也是从金额方面考虑,金额不足的,则使情节而定。按照法律规定,公开抢夺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那么抢夺罪的金额较大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抢夺罪的金额较大是...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


·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一种,因此在其有受贿行为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具有相应的情节,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之后自然需要根据规定作出处罚。那我国关于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由于非法采矿的活动越来越多,我国法律将此列入犯罪,并予以处罚。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呢?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


·刑事诉讼法庭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个法律工作者来说熟悉基本的庭审程序是必备技能,特别是在法院工作的更是要熟悉,民事和刑事的庭审程序还是有所差别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庭流程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程序问题其实并不是很复杂,但是还是必须每一步都要走到,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悔罪书,就是被告人对于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后最好陈述的意见,就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由于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身体、家庭、社会、单位、组织、政府部门所造成的不利、不良影响的悔罪认识,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真心悔过,并愿意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期望改过...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作用是什么?
      在我们的正常认知范围中,人们一提到犯罪,就会想到刑法,想到刑法,您都会想到判刑坐牢。被判刑失去自由的人们都是做了错事的人。现在的社会是提倡善良提倡正能量的。因而,如果做错事的人们有悔改意愿的,可以在监狱中好好表现,不惹事生非,积极帮助他人,会有专门的人们来监督和观察这些人,如果表...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 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