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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有限制?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有限制?


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的追诉期是不受限制的,不仅是财产分割,即便是重大刑事案件都有法定追诉期。不过,绝大多数人对财产权都还是比较敏感的,没有人会在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侵害之后还无动于衷。只不过离婚时间的长短都有可能会影响重新分割财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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