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继承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不离婚可不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过要是被继承人有明确的交代,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遗产的话,在即使是在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应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若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


·一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一、一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由所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有两名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就是每人50%的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
      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遗产转赠证明需要书写清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转赠的一些财产的基本的状况作出说明。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号、...


·遗产分配协议
      遗产分配协议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遗产(房产)尚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三个...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分给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


·养老金可以继承多少钱?
      养老金可以继承多少钱?养老金是可以全部继承的,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


·儿子早逝算不算丧失继承权?
      儿子早逝算不算丧失继承权? 一、儿子早逝不算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一、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