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分居时间持续达到了2年的,那么起诉离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就可以判决夫妻离婚。但是要注意,不管夫妻分居多长时间,是因为什么原因分居的,其实都不能自动解除夫妻关系,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否则婚姻关系就会一直持续。


·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形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不能较快的判决离婚,有些朋友会默认为,在上诉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自动离...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选择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之一,除了少数夫妻选择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方式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让孩子随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养费用,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


·一、离婚应该给抚养费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应该给抚养费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因为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和结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真的已经决定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而且和对方也没有办法对这样的决定作出一个协商的结果的话,那么还有一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


·新婚姻法婚前彩礼包括哪些方面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彩礼规定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


·四岁男孩一般抚养权归谁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如果孩子太小的话,此时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可能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稍微要大一些。那实践中,四岁男孩一般抚养权归谁比较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四岁男孩一般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不爱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爱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但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起诉离婚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