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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按市场价格来评估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按市场价格来评估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据统计,当前离婚纠纷中约70%的案件涉及房产分割,其中一半以上有按揭贷款。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以后,男女双方争议最大的已不再是房屋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再是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问题,而是婚后购房使用了一方个人财产及其相应的增值问题。离婚案件处理不动产时简单按出资比例分割,表面看比较公平,实际忽略了家庭伦理道德因素。


形式上的公平,导致了实质上的不公平。尤其在高房价的当下,回归伦理下的公平,在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充分考虑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准确界定财产形态的“自然转化”问题,才是婚姻法的精神所向。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先根据市场补偿是因为夫妻双方因为财产问题无法得到协商。而在进行法律诉讼之后或者是双方协商之后,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但是要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如何进行补偿了。那么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评估,然后补偿对方一半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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