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我们都知道,在城市道路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报警并维持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交通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那么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来普及下这个生活小常识。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核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整个事故处理中的关键,也是交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之一。交管部门在进行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后,将根据事故情况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相应的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于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愿意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则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10日内,各方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各方当事人就此签订相应的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则交管部门不再对此进行调解。当事人须依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4、裁决处罚。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收到调解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四个方面。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要部门,必须做到公正执法,维护受害人权益。


·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
      一、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犯罪嫌疑人无居所或由于案件特殊的,公安机关会指定居所并在其中执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换句话讲,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的费用,通通由公安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不用交一分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还要保障正常...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需要交纳评估费用、过户登记费等的费用。具体办理过程中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逮捕后侦查时间是2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个月,侦查结束后还有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还可延长半个月,若起诉的话还要算上审判时间,这个时间就不一定...


·交通事故诉讼担保人是律师吗
      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受害人一方为了防止对方出现财产转移等导致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会采取财产保全,也会找担保人,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担保人是律师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担保人是律师吗 交通事故诉讼担保人不是律师,律师是...


·一、回迁房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回迁房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在银行办理房屋按...


·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
       有车一族的小伙伴,您每个人都会买车险。车险是对我们利益的保障。最近不少小伙伴咨询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想要找保险公司申报划痕险,我们只要携带身份证在48小时之内向车险公司报案就可以了。 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车是自己刮了,车险公司是会给予理赔的。 ...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


·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
      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


·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后,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1)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2000。 (2)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就做出了逃逸的行为,殊不知本来想逃避责任,但却也因此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哪些...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