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一般是不会被进行拘留的;钢珠属于管制内器材是不能购买的。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拘留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三、司法拘留的规定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综合上面所说的,拘留一般是针对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人而做的强制措施,只要购买的产品没有伤害到其它人,也没有做出任何违反法律的事情,一般就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一定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二、新农合保险的需求是什么在以上的这些...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一、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当我们陷入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既然已经有了诉讼事实,肯定是调解不成或者不接受调解,那么我们想到是将诉讼委托给律师,双方打官司。那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呢?我们要如何进行委托?让我们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的含义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
      一、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底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


·间接故意杀人罪要判多少年?
      我们都知道,故意杀人是最高可以判死刑的罪刑。而故意杀人罪分为直接故意杀人于间接故意杀人,那么间接故意杀人罪要判多少年?它是不是与直接故意杀人是一样的可以判死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要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但是不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


·毒品犯罪有什么特征和要件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并不是必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才获得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但是被害人的损失不仅仅限于物质损失,往往还包括精神上所...


·2023集资诈骗量刑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繁荣,我们国家的经济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了。集资诈骗就是其中的一种,多以高回报、高分红等骗人的手法为诱饵,对被害者进行诈骗。下面我们就集资诈骗量刑都有哪些内容,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刑法条文 一、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中国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