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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销售假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2、处罚的方法不同。一般违法,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销售假药犯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三、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销售假药是很有可能让患者花钱的同时病情还会急剧加重,这种行为是不良商家在拿别人的生命赚钱,一般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假药能够流入市场并不是患者在买药的这件事情上贪小便宜吃大亏,还是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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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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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特指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预支的属性,恶意刷卡不还、套取资金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目前也是普遍存在的犯罪,我国的信用卡发卡数量可以说也是比较庞大的,所以在发卡审核上存在一定的漏洞,不少犯罪份子正是利用这点进行诈骗。如何对抗信用卡诈骗罪?详情参考下文。 一是银行应提高信...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


·什么是遗弃罪?
      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 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


·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我们国家的诉讼程序当中经常可以用到同样的工伤,如果发生之后,也需要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当然这种鉴定它是一项专业的鉴定,所以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从事这种鉴定,很多人对此头像要了解一下。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取得司...


·传销融资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实际案件中,有些犯罪虽然也使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实践中,有诈骗行为的,还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追诉标准才行。那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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