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遗嘱继承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

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5.2%计收;

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3.9%计收;

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2.6%计收;

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1.3%计收;

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0.65%计收;

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0.325%计收;

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

本条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本条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5000万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1%;

7、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说明:

1、办案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复印费、查询费、翻译费、鉴定费等由委托人预支,按实报销。

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的代理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普通民事、经济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2倍。

3、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5000-20000元/件。

综上所述,对于遗嘱继承中律师费用会根据诉讼中涉及到的财产数额来进行按比例收取律师费用,所以诉讼标的财产数额越多,律师费用就会越多,但是如果是10000元以下的,会按照每件1000元来进行收取。


·父母死了遗产怎么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死了遗产怎么继承顺序是什么?父母死了遗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父亲...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继承权男女是平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20...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财产继承顺序划分为三个等级且是由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
      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


·胎儿继承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胎儿民法典条规定是怎样的?胎儿民法典条规定是《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保护】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根据这条《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


·外孙女继承权的顺序人规定是什么?
      外孙女继承权的顺序人规定是什么?外孙女继承权的顺序人规定是外孙女是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