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不能航拍图片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唯一证据,还要看建筑是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确定一个房屋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而不应简单地以某一年的航拍图作为划分界限。  二、房屋拆迁支付补偿款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
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一、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1、如果是指承租人将(租赁人)的房子转租,若承租人未经过的同意,在六个月内提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因转租受有损失,则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赔偿。 2、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


·新婚姻法关于赠与房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范本自己起草可以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租赁房屋不会陌生。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者拆迁待还原,还有就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房屋的租赁。房屋的租赁一般是基于双方的意愿,房屋租赁解除合同范本自己起草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法定的,可以自己起草 。今天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一、房屋租...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应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其中房屋作为共同财产中的重要价值组成部分,可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以单独条款列出明细和相应的分配办法,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协议成立,那么,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是怎样的呢?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 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还相应的租金。”则按合同中有规定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


·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我们知道如今的房价在不断的增长,增长的速度快到很多人是无法预料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很多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性,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如果出现了增值的情况就要依程序来进行处理,那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


·应该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现在做房屋中介生意的越来越多了,其中主要还是以私人为主,这个时候可能当事人就不太放心了,怕自己遇到黑中介,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委托房屋中介之前,最好先对房屋中介资格做出审查,那究竟应该如何来审查这个资格?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选择二手房中介 购房者在...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买一套房子,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但是现实有时候比较残酷,婚姻生活不像您想的那样完美,大多数人在离婚以后,对房产的争夺,是夫妻双方及两方家庭比较关注的一部分。那么如果离婚房...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