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方会约定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的我们在下面将会给您仔细的做一番介绍,帮助各位了解该情况。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以上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的全部回答了,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我们对于该问题可以给出肯定的回答,此类协议和一般的合同一样,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产生的,是双方合意的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现实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要针对个案具体分析,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


·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为两方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对应涉及到的赔偿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在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的同时,势必也会给其心理造成一定的阴影,这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那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


·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通常汽车在发生事故受到损害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确定实际的损害程度,然后才能据此要求进行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费用,对于不同的人群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来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不同的年龄段的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 (1)被扶养人在18周...


·交强险无责赔偿可以不赔吗
      不可以。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


·承包出租车是劳动关系?
      在当代社会,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有经济能力买车辆了,但是,出租车依然是是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进行出租车的承包工作,以此谋生。那么,承包出租车是劳动关系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承包出租车是不是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 ...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看好拟购车辆后,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资信情况调查表,连同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贷款银行。 (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填写各种表格。 (三)通知借款人...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及时退还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