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也不仅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在运营过程当中出了什么问题肯定会连累到总公司的,因此,成立分公司之前总公司应该谨慎的制定一套针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对分公司的管理既不能太过严格,也不能太过放任分公司的独立运营权。



·公司分红权违约金需要进行支付吗
       一、公司分红权违约金需要进行支付吗 需要进行支付。股东分红违约金,若之前签订了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该收条,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而非股东个人来承担。 二、股东的分红权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一、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的追诉时间的话是5年,非法出资是一个违法状态,也就是说你要是一直不把钱补上,就一直出于犯罪状态。要是你偷摸把钱补上了,但是后来又被查出来你曾经非法出资理论上讲是要追究责任的,追诉期5年,实...


·公司解散要给代通知金吗
      公司解散要给代通知金吗 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 2、代通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方可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的相关原因,我们可能会面临辞职这一选择。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员,对于公司辞职的相关事项,还存在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提前通知...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需经以下的流程和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一、订立合并协议 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以下简称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并协议各方的...


·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
      现在国学大力鼓励自主创业,公司越来越多,而资金又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支柱。是有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当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就必须有验资机构负责该公司的验证。那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验资机构规定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以后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分公司也应当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不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


·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签订吗?
      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签订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没有单独签合同的权利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