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4、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六)缓刑适用但书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在说到对故意伤害行为判刑处罚的时候,意味着此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了,至少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否则也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而此时,根据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实际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不太一样。其中,若是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重伤被害人从而导致其严重伤残的,那么最高可以对其判处死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包含了妨害行为的选择,也包含对象的选择,行为人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以成立本罪。那到底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


·对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到醉驾的人,给其他人也起到警示作用。对于醉驾,司机不仅要面临罚款、拘役,还有可能面临终身禁驾的可能。那么,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一、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


·刑事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2、犯罪...


·涉网络新型金融诈骗多少钱定罪?
      现如今,人们对于金钱的追求越来越盲目,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仅仅记得自己拼命想要满足日益膨胀的物欲。同时,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成为了人们每天,甚至是每时每刻都接触的东西,这时候衍生出的犯罪就更复杂,那么涉网络新型金融诈骗多少钱定罪?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回答的吧。 一、涉网...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一、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既然刑法将“情节恶劣”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的其他加重情节相并列,认定“情节恶劣”的标准,亦应当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2)至(5)项所列情节的...


·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也慢慢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网络也给了不法分子犯罪的机会,那么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在互联网上被侵权怎么维权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网络盗窃属于盗窃罪的一种,只是盗窃的场所不同。网...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对于被告人可以因积极的承担错误而减轻处罚,讲诉案件的事情经过,用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故意的情为等。因为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


·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
      是非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人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有违本心的事来,诈骗是其一。我国法律对诈骗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处罚措施,因此不论是受到诈骗还是失足犯下错误而的人,都应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本文将为您揭晓。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