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其他情形的具体表现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感情不合: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欺骗情形: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存在恶性情形:

1、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2、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下落不明的情形:

1、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其他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夫妻离婚也就是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夫妻在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更倾向于协议方式离婚。通常,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的有关事宜,比如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往往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走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重婚家庭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一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法院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些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对子女尽抚养责任的,通常就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钱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一个确定。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


·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经常听说的离婚方式无外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是您可能不清楚,其实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官一般是会进行调解的,这种时候就有可能被调解离婚。那么具体来说,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呢?以下是网做的具体介绍。 一、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诉讼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如果一旦涉及到诉讼离婚的话就意味着需要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等。那么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钱?诉讼离婚的收费是按照案件进行收费的吗?请阅读下面由律师36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一、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
      一、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在我国法律中的哺乳期也指怀孕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6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离婚赔偿要的条件包括哪些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赔偿。但并不是在所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一方赔偿的,我国法律中对离婚赔偿做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那到底离婚赔偿要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赔偿要的条件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诉讼离婚要到哪里进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生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生活总是要继续,不可能每天忙碌工作之后还要面对每天吵架,这样下去精神很容易就会崩溃,但是对于离婚,很多时候涉及到的就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但对于诉讼离婚应该到哪里上诉很多人都不知晓,那具体来说诉讼离婚要到哪里进行呢? 诉讼离婚要到哪里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