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和护理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疾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但是,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病假条,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2000元(按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受害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不用办理完税凭证。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所以说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补助费用等,那么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后果以及受害人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当对方拒绝支付也是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后果是十分惨烈的,不仅是受害方,还有受害者的家庭,都要经受很多的痛苦。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就要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如果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介绍。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 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必须购买的保险,但是对于交强险你了解多少呢?交强险的条款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机动车交强险条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机动车交强险条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代驾开过检车被罚怎么办?
      代驾开过检车被罚怎么办?随着国家对酒驾处罚的日益严厉,代驾行业得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的确,车主不能自主将汽车开回去的话,通过找代驾是一个比较安全的方式。现在从事代驾行业的人也非常多,碰到的问题五花八门。有的代驾司机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过检车被罚,感到十分冤枉。那么代驾开过检车被...


·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讲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
      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讲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对于醉酒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醉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醉驾法庭自己陈述必须事实清楚的,应表现悔过,认罪,对事实无...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怎么办
      发生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都害怕麻烦而拒绝处理,一味的逃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肇事一方就会很害怕,以至于一味想逃避。当进入到处理问题的阶段,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的话,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 一、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


·交通重大事故标准是如何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不需要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就管辖权进行审查的结果,此时尚未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原受理法院在移送案件时并未就管辖权作出生效的法律文书。二、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就是好几个幸福的家庭,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是大大增加,现在我国把醉驾列入了可以被拘留的范围内,醉驾后可由人担保,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一、 ?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着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者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