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携带相关的土地持有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双方达成一致后便可签订有效的合同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18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的土地共分...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 如何计算?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有计算公式。但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前两个价格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并备案。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规定确定。下面请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欢迎阅读。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


·非法买卖土地罪追诉时效有哪些
      非法买卖土地罪追诉时效有哪些 一、非法买卖土地罪追诉时效有哪些? 非法买卖土地罪最高刑期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非法买卖土地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


·侵权行为地的规定有哪些
      侵权行为地的规定有哪些一、侵权行为地的规定有哪些侵权行为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两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点。但也存在两地不一致时,针对该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三处管辖人民法院,即...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我国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需要修建省道、国道打通经济命脉,这时候就需要征地修路了,向国家所规划的省道、国道路线周围的居住户征地,那么国家征地是肯定要根据所征地面积赔偿给原住户一定的金额,那么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关于省道征地补偿根据《中...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不能私自占用土地,但可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是获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最常见的方式。为了能规范的开展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活动,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交易者的交易活动。...


·浙江省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