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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哪些商标侵权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呢?

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2万件(套)以上的;

第三,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第四,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第五,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第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另外,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也将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商标侵权可不是小事,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触犯刑法。这就从另外一个角度突出了商标权的重要性,促使相关企业主必须抓好自己的商标工作,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如果有商标侵权的行为的话,那么被侵权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对其进行一定的赔偿。并且立即停止相关侵权方式。如果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根据案件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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