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二、房屋拆迁中被强行断电断水怎么维权:1.被拆迁人用的是否是市政的水和电?通俗的讲,就是平常的水电费是如何缴纳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自家的水卡、电卡直接向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缴纳。这样就比较容易确立合同的相对方。被拆迁人需要取得最近几年的缴纳水电费的凭据。2.在出现断水断电后,要及时拨打报修电话,在拨打电话报修时最好能够录音采证。3.如果电话报修后,仍然得不到处理,供电(水)公司不能及时予以修复,则需要以书面报修申请的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报修申请需要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最好选择中国邮政,即通常所说的EMS,防止对方拒收,且保留好纸质的回执和妥投的证明材料,便于以后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4.一般来讲,用户和供电(水)公司是供电(水)合同关系,受我国《合同法》总则以及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调整,只要被拆迁人不出现欠缴水电费的情形,合同客观上能够履行,一般判决胜诉问题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供电(水)公司只负责维修用户室外的电(水)故障,而对于用户室内故障的维修,则由专业修理工人或者物业公司负责。5.想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断水断电断路纠纷在拆迁中比较常见,也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实施逼拆的常见伎俩,意志薄弱的被拆迁人可能会因此签字搬离,因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拆迁房屋涉及范围是比较广的,通常需要进行拆迁的房屋都比较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要先补偿到位了之后,才能对房屋作出拆迁。而这里的补偿就分为了三种形式,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以及二者结合的补偿,实际可以由被拆迁人自己来选择。



·买卖房产打官司多久可以判决?
      买卖房产打官司多久可以判决?房产买卖纠纷案件属于民事领域,民事诉讼程序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目前来说,全国各地,也就对该合同予以认可。至于能不能办成不动产权属证书,那就得看我们国家的最新立法信息了。在上海、深圳等四个地方,目前已经完全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了,所以随着法律的进程发展,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有望的,...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
      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


·房价上涨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卖家...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填写所有人的姓名,自此房产就归房产合同上所有人所有,一旦后期出现状况,需要将房产的所有人换成其他人,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吧。 一、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 对于购房...


·购买二手房的看房技巧有哪些
      由于二手房很多都是由之前的所有人居住使用过的,因此要是打算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在实际看房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技巧就与看商品房的技巧不同了。那究竟购买二手房的看房技巧有哪些呢?进行二手房交易,肯定是要纳税的。那此时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哪些税种?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购买二...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二房东欠租金怎么处理?
      二房东欠租金怎么处理?二房东欠租金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造成租客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房东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 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