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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随着国家对于土地利用制度的不断趋向于合理化,因此国家会对农村土地或者是房屋进行征地或者是拆迁,因此必定会涉及到征地以及拆迁补偿问题。随着国家最新政策的出台,对于拆迁征地的补偿标准越来越合理化,但是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定还未出台,因此我们可以借鉴之前的规定来了解一个未来的走向问题。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些信息参考。

一、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

国家征地拆迁规定的内容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征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时房屋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公布的补偿标准为准,对此并没有具体的统一的法律规定。对于补偿的项目是有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

对于补偿方式,可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关于对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我们知道,农村土地为农民生活之本,因此农民失去土地将会涉及到农民一家的生活问题,因此在遇到征地时往往会由于触动其根本利益产生纠纷,因此国家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十分及时以及有效的。遇到拆迁时,虽然往往会给予安置房,但是由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出现,拆迁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因此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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