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二、《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的类型的公司,根据其规划是可以由公司自己来确定注册资本的,对于汽车运营类的公司也是需要确定注册资本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那么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注册资本认定失败的情况发生。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此时就需要对受害人实际需要扶养的人做出生活费方面的赔偿。但现实中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却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一般条件 1、未成年人; 2、达到...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单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单具体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


·车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车辆刮擦就是其中的一类,我们在接触这类事件时,有时可能一些原因离开现场,这类情况不算逃逸行为,只要时候到交警处理这类事件,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不算。接受交警处理。可以提出承担全责,但避免认定肇事逃逸。到交警队说明...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这个就看你交定金时候的和开发商的约定了。 一般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行放款并开始还月供。 开发商在客户定房交定金后会给客户留有时间准备资金,一般是5-10天(看定金定单上的约定),如果客户觉...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交通补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交通补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通补偿,并且交通补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一、车祸后 保险理赔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 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一、?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3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这里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也就是包括了男职工。由此看来,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车祸对方,是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