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这种作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是自己独立完成,源于自己而不是抄袭他人,所谓创,就是要达到一定的智力投入高度,不是所有作品都受到保护。2、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非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就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3、该成果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看不见、摸不着且不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也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4、该成果是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人类之外的动物创作、天然的作品等等也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5、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六是作品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违反,可能会承担著作权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三、出版者的主要义务有哪些?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民事权利。综上所述,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其有一定的特性,比如独创性,作品是文学艺术及科学范畴,作品应当是具体的表现形式。作者拿到著作权就对作品有了所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及许可权等。作者可以将其授权给他人使用,一般情况下都是有偿使用。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方式是什么?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方式是什么?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为: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2、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专利购买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购买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我国《商标法》中对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转让权以及继承权等等。针对其中的禁止权,您知道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个人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个人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1、填写申请表: 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登录后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软件著...


·版权申请多少时间才能办理好?
      版权申请多少时间才能办理好?1、版权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就能办理好,因为《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作者自愿申请版权登记的,版权局会在收到申请材料一个月内进行核查。2、版权申请时间的相关规定《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许多在计算机方面的人才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候抓住了商机,研发了许多的APP软件用以营利。对于这些由个人研发的软件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著作权法,但想要登记软件著作权就必须接受审查。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


·拍卖侵权商标的标的物合法吗?
      拍卖侵权商标的标的物合法吗?不合法的,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


·商标注册了无效宣告中是否还有效力?
       一、商标注册了无效宣告中是否还有效力? 商标注册了无效宣告中是没有效力的,商标无效宣告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


·提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提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


·专利转让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申请公司,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