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在劳动者伤情已经基本上稳定的情况之下,来向专业的机构来进行一个认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参考: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二、鉴定以后还需治疗怎么办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由此可知,鉴定后需要治疗的,应及时治疗,后续治疗费用扔应得到赔偿。我们国家对于交通事故的经商伤害的鉴定的话,它是和普通的伤害都是一样的,比如说有一个鉴定时间的限制等等,如果超过这样的一段时间的话,可能会对我们最终的一个鉴定结果意见出具产生一个巨大的影响,所以要把握好这个时机。



·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吗?
      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吗?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车违章不处理不能检车,必须对车辆的违章信息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年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


·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对卖房者来讲,必然会涉及到收入的问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取得的收入,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个税的。但是这个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呢?或许大多数人多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人...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一、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销售商标侵权商品通过工作人员移交给法院,《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


·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其实对于很对罪犯来讲,只要其所犯的罪刑是比较轻的,那都是有机会被判缓刑的。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其他缓刑的条件。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也是有机会被判缓刑,那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


·辞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当今社会最容易产生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首次协商都不成,一般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我们都知道,一旦法神交通事故,很容易产生二次手术,那么,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解答。 一、何为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 确定医疗...


·一、婚后代款车如何分割财产?
      一、婚后代款车如何分割财产? 贷款购买的车辆在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根据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诉分割。在离婚的时候面对贷款车想要进行分割是可以,具体的分割细节可以双方好好协商之后再确定,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